在苏州高新区使用代办执照虚拟地址注册公司,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股东、法人等身份证明:全体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财务负责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相关人员的身份和资格.
公司章程:需由全体股东签署,明确公司的基本信息、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治理结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
虚拟地址使用证明:由代理机构提供的虚拟地址使用证明或相关协议,证明公司注册地址为该虚拟地址,并说明该地址已在工商局备案等情况.
产权方证明文件:如果虚拟地址所属的产权方有相关要求,可能还需提供产权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等,并加盖产权方公章,以证明该地址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通过工商核名系统获得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保公司名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未被他人使用.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包含公司的基本信息、设立方式、经营范围等内容.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若委托代办机构办理注册手续,需提供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股东出资证明:如股东以货币出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股东出资的银行转账凭证等;若以非货币资产出资,则需提供相应的评估报告等证明文件,以证明股东的出资情况。
经营范围相关许可证:如果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到前置审批或后置审批的项目,如食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需提供相应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